用户诉爱奇艺案续:工信部认定庭审出具观影记录并无不当

原标题:用户诉爱奇艺案续:工信部认定庭审出具观影记录并无不当

“爱奇艺使用我的观影记录打官司,民事诉讼和行政复议到今天结果全部结束。”爱奇艺用户、律师吴声威写道。

一年前,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爱奇艺”)因在庭审中出具用户吴声威的观影记录,被质疑侵犯隐私。除民事诉讼外,吴声威亦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请求查处爱奇艺。后因不服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北京市通管局”)的答复,吴声威向工信部提起对北京市通管局的行政复议申请。

工信部决定驳回吴声威的行政复议申请。

工信部于1月6日决定驳回吴声威的行政复议申请。工信部认为,北京市通管局查明吴声威注册爱奇艺会员时,接受爱奇艺隐私政策,已同意爱奇艺收集、使用本人观看记录等,另外爱奇艺向法院提交观影记录,涉及履行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并无不当。

1月17日,吴声威告诉南都记者,目前没有打算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为了打民事官司就可以调用用户观影记录的逻辑他无法认同。“除非我涉嫌刑事犯罪,否则你拿着我的个人信息去做别的事,都应该经过我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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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请求行政部门查处爱奇艺“披露”观影记录

据吴声威提供的《违法查处申请书》显示,吴声威请求查处爱奇艺违规检索、查看、下载、传输、拷贝、使用和披露他的登录记录和观影记录的违法行为。依法对爱奇艺处以罚款、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和吊销营业执照。

去年7月,作为北京市电信管理机构的北京市通管局向吴声威送达《立案告知书》。两个月后,据北京市通管局的《处理答复书》显示,北京市通管局已要求爱奇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要求,做好服务工作;爱奇艺反馈其根据《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调取相关信息,该信息被用于作为法院庭审的相关证据,未有证据证明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违反《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的行为。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处理答复书》。受访者供图。

吴声威认为,北京市通管局不应以证据不足得出最终结论,且未针对他的申请事项及事实理由作出答复。由于不服北京市通管局的处理,吴声威向北京市通管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工信部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工信部撤销北京市通管局就此事作出的处理答复书,并责令北京通管局查处爱奇艺的违法行为。

《爱奇艺隐私政策》规定:“我们可能会收集您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时的搜索记录、观看历史等信息……”“您充分理解并同意,我们在以下情况下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无需您的授权同意……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吴声威表示,民事诉讼相较于刑事诉讼门槛较低,“爱奇艺可以对很多用户提起民事诉讼,是不是就可以调用这些用户的观影记录了?除非我涉嫌刑事犯罪,否则(爱奇艺)拿着我的个人信息去做别的事情,都应该经过我的同意。”

1月6日,工信部作出了《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其中显示,北京市通管局查明吴声威注册爱奇艺会员时,接受《爱奇艺隐私政策》《爱奇艺服务协议》,已同意爱奇艺公司收集、使用本人观看历史、收藏记录、观看时长、订单信息等。

上述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通管局查明,爱奇艺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交登录记录和观影记录,涉及其依据《民事诉讼法》履行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并不涉及其在提供电信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过程中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活动。被申请人爱奇艺据此向申请人吴声威告知,爱奇艺公司收集、查看申请人登录记录和观影记录、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没有违反《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的行为,并无不当。

工信部认为,北京市通管局于2021年5月26日收到投诉,随后对爱奇艺公司进行调查,于2021年7月23日进行行政处罚立案;被申请人在立案之后开展调查处理,于2021年9月17日向申请人作出答复,未怠于履行法定职责。因此,工信部决定,驳回申请人吴声威的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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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会议出具用户近百页观影记录,当事人质疑侵犯隐私

吴声威与爱奇艺的隐私纠纷要追溯到两年前的“超前点播案”。

爱奇艺推出“超前付费点播”服务。

据南都此前报道,2019年12月,随着《庆余年》的热映,爱奇艺在剧集播放未过半之际推出“超前付费点播”服务。作为爱奇艺黄金VIP会员,吴声威在观看《庆余年》剧集时对于广告及会员权益设置感到不满。他认为,“付费超前点播”服务则变相侵害了黄金VIP会员的“热剧抢先看”权益等。

于是,吴声威将爱奇艺告上法庭。2020年6月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当庭宣判爱奇艺更新的“付费超前点播”条款对吴声威不发生效力,且爱奇艺应继续提供原有会员权益

“爱奇艺超前点播案”胜诉后,吴声威表示,不再继续使用爱奇艺了。不是因为超前点播,而是因为爱奇艺在庭审中把他的近百页观影记录拿出来了,“感觉隐私被侵犯得很严重……随时被视奸。”

吴声威曾告诉南都记者,爱奇艺共查看其登录记录18条和观影记录1197条。

爱奇艺曾向南都记者回应称,出具观影记录系法律法规和诉讼需要,且申请了不公开质证,确保信息不会流入第三方。根据吴声威提供的截图,爱奇艺此举是为证明“已尽合理的提请注意义务,原告主张没有事实依据”。

其后,吴声威以“非法披露个人信息”等缘由将爱奇艺及其代理律所——北京市融泰律师事务所告上法庭。他请求法院判令爱奇艺赔礼道歉,并发布在爱奇艺官方新浪微博账号上;判令爱奇艺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代理律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

2021年1月25日,上海青浦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不予支持吴声威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爱奇艺被诉至法院后,为证明自己的主张,查看其收集的观影记录、登录记录等信息,并向法院递交,目的合法正当。

吴声威遂上诉至上海二中院。2021年6月16日,此案迎来终审判决——上海二中院认为,爱奇艺及其代理律所在不公开审理的庭前会议程序中,为证明其主张,向法庭递交并展示吴声威在爱奇艺平台的登录记录和观影记录,该行为不构成侵权,故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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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出具观影记录是否侵犯隐私曾引起争议

此事中颇具争议的焦点有:用户的观影记录算不算隐私?爱奇艺在庭审中出具用户的观影记录侵犯隐私了吗?究竟谁有权调看用户的观影记录?南都记者曾就上述争议做出梳理。

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熊定中曾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认为,爱奇艺此举不涉及侵犯隐私,除非爱奇艺不当地公开了吴声威的观影记录,比如在展示证据的过程中没有屏蔽,让观看直播的人看到,但如果是不公开质证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但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政学院教授蒋洁看来,上百页的观影记录会显示一个人的性格特征、情绪状况,甚至可能暴露他的生活、兴趣、性向等等,相当于揭示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所以能够识别出特定个人的观影记录是一个非常私密的、内在自我的展现。

她认为,爱奇艺至少必须证明提供观影记录对于案件审理的必要性,比如用户看了什么影片跟爱奇艺是否违约(或者其他诉求)是否有密切联系。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学平曾表示,观影记录属于个人信息,未经授权和许可均不得非法使用。爱奇艺擅自将之用作诉讼,侵犯了原告的个人信息,构成新的侵权。同时,观影记录属于个人隐私。观影记录包含了原告的生活轨迹和个人喜好,不为公众知悉,具有人格利益,爱奇艺未经许可将之公之于众,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

对于爱奇艺声称申请了不公开质证,邓学平认为,这些信息已经向爱奇艺的员工、代理律师、法庭和原告代理律师进行了泄露。而原告的观影记录与本案缺少关联性,不应作为证据使用,更不该出现在法庭上。

“虽然隐私权的行使有边界,服务平台依据用户协议或合法的除外条款可以在必要范围内使用用户数据,但优质企业对于用户隐私安全及其他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应当高于现行法律法规的底线标准。企业在作出调取此类数据记录的决定时必须慎之又慎,最好先行开展隐私影响和社会影响评估。”蒋洁说。

更多详情见此前报道:

采写:南都记者 孙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