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禅城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2568件

原标题:5年来禅城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2568件

7月20日,佛山禅城法院与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召开保险合同纠纷审判工作座谈会。会上发布了《2016年度——2020年度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据悉,五年来,禅城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2568件,诉讼标的约2.89亿元,分别占同期各类商事案件总量的19.4%和诉讼标的总额的10.6%。案件数量在前三年整体平稳,从2019年开始,随着几个主要保险机构业务种类、规模的扩大,一度呈爆发性增长的态势。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商业保险业发展变化,各保险机构纷纷发力互联网保险业务,互联网保险纠纷数量急速飙升,基于电子网络投保产生的财产保险合同、保证保险合同、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等案件数量激增。电子投保、微信定损、网约车保险赔偿、信贷类保证保险合同等新类型纠纷大量涌现。

据介绍,目前保险合同案件类型主要为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主要集中在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及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同时,相较于之前的案件,近五年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争议焦点明显呈复杂化、疑难化趋势。例如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中电子签名的效力问题、合同条款解释问题;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涉及的保险欺诈、医疗专业术语的解读问题。

白皮书还发布了十个具有典型意义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例,并向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提出相应的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对于先出险后投保、带病投保、伪造虚假理赔等有违诚信的行为,不仅不能得到保险理赔,还将面临罚款等民事强制措施,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还将被追究相应刑事责任。投保人应关注保险宣传内容是否与保险合同文本内容存在差异,及时询问了解保险产品的实际承保范围,特别要关注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及理赔条件,在诉讼中要注意证据的留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保险机构而言,应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大诚信营销、保险业务、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力度,提升互联网新技术的运用,完善电子网络投保流程,在开拓新类型保险业务时加强保险精算和法律尽职调查,完善合规风险防控机制。

此外,白皮书还介绍了禅城法院在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时实施的工作举措。近年来,禅城法院高度重视保险合同纠纷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导向作用,始终坚持以正确的价值导向和良好的社会效果作为裁判的重要衡量因素,注重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尊重保险人营利性、保险制度团体性的特点。推行专业化审判模式,全面提升案件审理质效,积极发送司法建议,建立保险同业交流机制,不断延伸司法审判职能作用,营造一流保险法治营商环境。

禅城区法院副院长怀晓红表示,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禅城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市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机构的沟通联系,规范保险合同纠纷审理工作,促进禅城区商业保险市场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为社会经济的稳定和营商环境的优化提供司法保障

会上,各保险机构代表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保险合同纠纷审判工作以及围绕加强保险行业普法宣传、建立纠纷应对机制等方面展开了交流讨论。

采写:南都记者陈飞龙 通讯员 罗倩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