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被罚20万元

原标题:LV被罚20万元

昨天(6月26日),南都记者注意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于6月23日公示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有关 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20万元并责令停止发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年2月12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件对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开展举报线索核查工作,并于2019年3月5日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据悉,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是法国路易威登公司(LV公司)授权的 “louisvuitton”品牌在中国大陆地区官方经销商,主要通过线下实体店和线上官网销售各类“louisvuitton”品牌商品。

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经查明,2018年11月20日起,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线销售 一款“LV”品牌的“SURENE BB 手袋”(货号M43750)。为宣传商品特点,该公司在网页上使用了“可脱卸皮革姓名吊牌,凸显LV特质的点睛之笔”的广告用语。可脱卸皮革姓名吊牌可以放置使用者的名片等物品,可起到标记、辨识手袋使用者的身份信息的功能,并且可以佩戴或脱卸,属于商品配件之一。 而该公司官网销售的该款“SURENE BB 手袋”(货号M43750)实际并不含有“可脱卸皮革姓名吊牌”配件。

南都记者从决定书了解到,至案发,商品页面浏览量为3475次,商品未通过网站实现销售。该公司于2019年1月内对上商品的网页广告内容进行了整改。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该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责令停止发布广告,罚款人民币20万元。

2021年6月26日,南都记者查询该公司官网发现,货号为M43750的“SURENE BB 手袋”相关广告词中已无“可脱卸皮革姓名吊牌,凸显LV特质的点睛之笔”的表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南都记者 敖银雪